联系人:中国中化纪检监察组
举报邮箱:59567979#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5956797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纪检监察组(邮编100031)
(二)中国中化各二级单位纪委信访举报信息(请将举报邮箱中的#替换为@)
1.中国中化直属纪委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中国中化直属纪委(受理范围:中国中化总部有关机构人员,不含中国中化党组管理的关键岗位)
举报邮箱:59567777#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5956777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直属纪委(邮编100031)
2.中化能源纪委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中化能源纪委
举报邮箱:energy_xfjb#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5956934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9层纪检审计部(邮编100031)
3.先正达集团中国纪委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先正达集团中国纪委
举报邮箱:SGC8155#syngentagroup.cn
举报电话:010-59568155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铁营中路佑安国际大厦19层纪检审计合规部(邮编100069)
4.化工事业部纪委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化工事业部纪委
举报邮箱:antifraud#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21-31768859(带语音信箱功能)
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清北路233号中化国际广场10楼纪检部(邮编200125)
5.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蓝星公司纪委
举报邮箱:lxjwb#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6195897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蓝星公司纪委(邮编100029)
6.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昊华化工科技股份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中国昊华纪委
举报邮箱:hhjw#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58650107、5865067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9号中国昊华大厦A座1208室(邮编100101)
7.鲁西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鲁西集团纪委
举报邮箱:lxhgjw#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635-3481034
通讯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科技楼501室纪检部(邮编252211)
8.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沧州大化纪委
举报邮箱:jw#czdh.com.cn
举报电话:0317-3556500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集团公司纪委(邮编061000)
9.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纪委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橡胶公司纪委
举报邮箱:cnrcjwb#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826778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中国化工大厦七层橡胶公司纪委(邮编100080)
10.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纪委
举报邮箱:zbjiweiban#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61958700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6层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纪委(邮编:100029)
11.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中化环境纪委
举报邮箱:zhhjjw#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59369548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华夏幸福创新中心B座8层中化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邮编100071)
12.氯碱事业部纪委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氯碱事业部纪委
举报邮箱:82677733#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8267773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中国化工大厦四层氯碱事业部纪委(邮编100080)
13.中国金茂纪委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中国金茂纪委
举报邮箱:zgjm_jb#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5936808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西城金茂中心21层(邮编100045)
14.中化资本有限公司(含中化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信访举报信息
联系人:中化资本纪委
举报邮箱:Whistleblower#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59568752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3层(邮编100031)
15.中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中化资产纪委
举报邮箱:zhzcglyxgsjbyx#sinochem.com
举报电话:010- 5936885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1701纪律检查部(邮编100045)
二、信访举报相关说明
(一)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构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依照公司规定等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关于信访举报的几点提示
1.根据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原则,请您按照被举报人所在单位和级别,选择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举报。
2.根据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原则,为了充分保护举报人,避免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的泄露,请您通过我们公布的上述专用信访举报渠道进行举报。若需各事业部下属企业信访举报信息,请向各事业部纪委咨询。
3.我们提倡实名举报,若采用实名举报方式,请您务必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4.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